撰文 陳賢錫
200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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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傳統與現代的演化是永遠的課題,如何從傳統中學習到成功的經驗並吸收現代之技術是成功的不二法門。那些鄙棄傳統,自以為現代技術可以取代一切,而全面否定傳統的人,他們一起丟棄的不僅是過時的技術而已,而是將珍貴的成功經驗也丟棄,當那些「現代」技術因著時日也成為「傳統」時,他們的成功經驗是否也面臨相同的問題?人類文明史中,「珍惜傳統、吸收新知」是所有成功之人的共同點,也是所有媒體創作人所應該具有的共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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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而,若是完全忽略現代科技發展,僅全心在意個人化藝術創作,以為藝術創作至上,這無意於停留在傳統的手工業中,只有被時代洪流淘汰的結局。如何面對藝術與科技之關係,乃是現代藝術家與科技應用者所必須共同面對的課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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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媒體、新藝術一直都是很熱門的話題,何謂「新媒體」?目前而言,簡單地說,新媒體就是以電腦處理為主的媒體,電腦發展是以1950年為開端,至今不到60年,在人類歷史角度而言,時間上非常地短,以媒體歷史來說,所謂「新」媒體,目前就是最為熟悉的有電腦動畫、電腦互動藝術裝置等等的代名詞。也許也人會想到,會不會有一天,電腦數位技術被取代時,那麼「新媒體」是否就與電腦數位技術無關?很殘酷地說,答案是「是的」,因為「新」的定義很明顯,當新興媒體取代了電腦數位媒體時,「新媒體」就不再指以電腦處理為主的媒體。是什麼會取代電腦數位媒體呢?我並不知道,這問題有待未來的歷史告訴我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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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六○年代至八○年代,以類比式錄像系統為媒介的錄像藝術(Video Art)主導了當代藝術的發展,但短短幾年之間,藝術家就發覺科技發展和藝術創作理念之間的關係有許多衝擊性的問題待釐清,於是在1974年紐約現代美術館舉辦了劃時代的研討會,名為「開放迴路-電視的未來」(Open Circuits:The Future of Television),知名的藝術家們齊聚一起,引爆了「科技」與「藝術」路線之爭。到底未來的作品應該要以藝術路線為主,還是科技路線為主?這個問題是正是「待釐清的問題」的核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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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藝術發表需要舞台,媒材正是表現藝術創作的舞台。而不同媒材,有著不同的特質,因此善用媒材特質,正是「新」藝術的特質。就如,在六○年代電視成為當紅的媒材時,錄像藝術就是當時新藝術的代名詞。時代的巨輪不停地轉動,在車庫中所組裝出的Apple蘋果電腦跨時代地帶領人類進入個人電腦時代,逼著IBM公司不得不承認公司所堅持大電腦路線的錯誤,而與微軟合作推出PC,數位科技成為世界主流,加上網路推波助瀾,「新媒體」成為以電腦處理為主的媒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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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數位媒體之發展,與電腦技術息息相關,因為沒有電腦的處理就沒有數位處理的可能,在電腦發展歷史上是以1950年為分水領,而媒體開始使用電腦數位技術是以1980年為界碑,約十年為期,發展十分迅速。除了電腦本身就是如墨爾法則(Moore’s rule)進展外,相關的數位媒體技術也是隨著跟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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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了掌握「新媒體」的發展脈動,各國無不投入相當資源,重要的媒體藝術機構有美國的「麻省理工學院媒體實驗室」(MIT Media Lab)、奧地利「電子藝術中心」(AEC)、德國「卡斯魯爾藝術與媒體科技中心」(ZKM)、芬蘭「藝術造型學院媒體實驗室」(UIAH)、日本「互動交流中心」(ICC)、荷蘭「動態媒體中心」(V2)….等,這些機構或團體,都在尋找著藝術與科技對於我們的時代文化意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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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而,數位媒體有何特質?能夠讓藝術家的創作有新的舞台或是新的特質呢?就個人所認知的,有幾點是大家認同的:1. 數位化、2. 可網路化、3. 可互動化、4. 可整合化、5.不停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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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數位化是此次新媒體的基因,透過這個基因發展出屬於此次新媒體的特質,數位化所帶來的輕易複製(copy)、重作(redo),數位化的優勢勝過傳統的方式,數位化所帶來的便利性讓藝術家都不得不折服;可網路化帶來無遠弗界的傳播方式;可互動化是數位化後所提供出來的全新發展方向,互動式媒體需具備更多的藝術與科技整合的發展,這是未來發展的重點;可整合性帶來數位化後,整合影像、音樂、機電設備等,與互動性是新媒體特質的兩大支柱,探索數位科技所能提供的新媒體舞台,相信會是媒體工業自有聲片電影發明以來,最大的轉型盛事。最後一點是不停發展,是新媒體的宿命,更是新媒體的生命本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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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掌握數位媒體技術的特質,創作出屬於新媒體的藝術作品,是每一件新媒體作品所必備的條件。所以如何了解新技術是藝術創作者的挑戰,熟悉技術後又能創新出屬於個人的藝術創意,是更大的挑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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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數位媒體的關鍵並不在於科技本身的發展,而在於是如何運用當時的科技,傳達媒體作品的文化思想與藝術創作。最初電影工業發展是如此,獨立藝術家的發展也是如此,新媒體藝術發展更是如此。那麼到底新媒體該是以藝術路線為主,還是科技路線為主?這個衝擊性的問題,是每個新媒體藝術家所必需面對的問題,就好比傳統與現代的演化是永遠的課題,如何在科技發展中,表現出藝術活力,是新媒體藝術家的使命。相信大家都應該能接受的共識是:以最宏大的心胸接受科技的發展,思考所能應用到藝術創作上方式,並保持最深的藝術原創性創作出屬於時代性文化的藝術作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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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些人以為既然是藝術創作,那麼藝術創作本質就遠超過一切,以為一切都以藝術為最高原則,一切都以藝術為開始,這種觀念並沒有錯,但若是在骨子裏根本是輕視科技發展的應用,認為那不過是工具,其實不然,了解數位科技的人都會知道,數位工具不是水彩一般的傳統工具,數位科技是一直持續在發展的,它是有其生命力的,日新月異地推陳出新,趕不上它的就會被其淘汰,僅將它當工具來看待就是不認識它。然而一昧地追求科技應用,缺乏藝術本質的內含又是捨本逐末、空有華麗外衣沒有內在美的行為,善待新媒體數位科技,發揮藝術本質,是的新媒體作品的成功法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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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個人很榮幸興能夠參與這次2007台澳研討會,看到兩國新媒體藝術家的交流,在會中聽到許多精彩的演講,以及作品的欣賞。並且代表南藝大招待澳洲貴賓實地到南藝大校園參觀,在參觀過程中經驗的分享,也讓我收獲許多,真是十分感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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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媒體發展的數位化發展是已成之事實,不管你是否準備好了,你都要面對迎接新媒體時代所帶來的衝擊和享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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